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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所属园:
接海宁市教育学会文件(海教学[2008]06号)通知,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意识,及时总结教学研究成果,长安镇中心幼儿园拟决定于2008年11月进行本年度镇级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,并筛选部分优秀论文参加海宁市级论文评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内容:
全镇幼儿园教师撰写的未参加过评选的教育、教学研究论文。
2、论文要求:
(1)不得抄袭,文责自负。请各所属园严格审核把关。
(2)各园园长做好论文的筛选工作,按教师人数的50%送评。
(3)有嘉兴市级课题的幼儿园可多送3篇,海宁市级课题的幼儿园可多送2篇。(按课题计算)
(4)每篇文章一式三份,每份用订书机订好,都不可写上单位及作者姓名。
(5)纸型:A4
(6)字体颜色:黑色
(7)字体与格式:
a) 论文题目:小三号黑体。题目与正文同在一页,处正文上方、居中。
b) 正文:小四号宋体,常规。标准间距,1倍行距。
c) 小标题:小四号宋体,加粗。标准间距,1倍行距。
d) 页边距:左、右为3CM,上、下为2.5CM。
e) 正文前的内容摘要、关键词请用五号楷体,不超过300字,并注明[内容摘要]、[关键词]字样。
f) 每篇论文的页码:各按各自的1到几,居下面中。
(8)请各所属园集中收齐以后,填好汇总表(论文汇总表见附件,姓名、论文题目请核对准确),如有其他情况请在论文汇总表上注明。
3、论文上交时间:
2008年11月10日前。
各所属园论文交至长安镇中心幼儿园杨红霞老师处。
4、论文上交材料:
论文一式三份(不注名)、纸质论文汇总表、电子文档论文汇总表(可发至邮箱)
海宁市长安镇中心幼儿园
2008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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